新版消費稅的一大缺憾
3月21日,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聯(lián)合發(fā)出通知,對我國現(xiàn)行消費稅的稅目、稅率進行調整。本次調整新增了高爾夫球及球具、高檔手表、游艇、木制一次性筷子、實木地板等稅目;取消了“護膚護發(fā)品”稅目;并對部分稅目稅率進行了調整。
財政部新聞辦公室證實,這是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,我國消費稅制的一次**規(guī)模的調整。這次政策調整主要突出了兩個重點:一是突出了促進環(huán)境保護和節(jié)約資源的重點。二是突出了合理引導消費和間接調節(jié)收入分配的重點。
然而,此次消費稅調整的一個美中不足之處是“抓小放大”。
從世界范圍來看,消費稅的征收范圍有兩種:一種是廣泛課征于消費領域,既包括對生活消費資料的課征,也包括對生產(chǎn)消費資料的課征。另一種是選擇部分消費品進行課征,通常是少數(shù)限制消費的生活消費品。我國屬于后者,是與增值稅配合征收的,征收范圍比較窄,僅僅局限在11類商品中。
此次消費稅調整,未將豪宅、高檔家具、高級娛樂列入其中,是一大缺憾。早在去年兩會上,蕭灼基委員就提交提案,對五類消費者征收消費稅,首先提到的就是購買豪宅、名牌轎車、高檔家具的消費者。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研究員何振一也認為,“豪宅名車、高檔家具家電等奢侈消費品和高檔消費行為應該列入征稅范圍”。
就目前而言,富人用于豪宅方面的花銷,遠遠超出用于高爾夫球及球具等的開支。許多富人或許對高爾夫球沒有什么興趣,但他們喜歡購買豪宅、高檔家具。富人對高檔住宅的需求,是導致目前商品房結構不合理的一大因素。開發(fā)商為了迎合富人的需求,而減少對中低檔商品房的開發(fā),使得目前的房地產(chǎn)開發(fā)發(fā)生嚴重扭曲:高檔住房過剩,而低檔商品房供應不足。
因而,我認為財政部所講的不對豪宅征收消費稅的三點理由并不充分。在現(xiàn)有的條件下,豪宅與普通商品房的稅率幾乎一樣,并不能替代消費稅的功效。消費稅的征收,亦不是很難解決的事情。另外,對豪宅征稅不僅不會制約經(jīng)濟發(fā)展,還會促使商品房結構逐漸趨向合理。
稅收的一個重要功能是調節(jié)貧富差距,將豪宅、高檔家具等排除在外,不利于稅收功能的發(fā)揮。
“抓小放大”的特點在木制一次性筷子與高檔家具之間,體現(xiàn)得更為明顯。這次消費稅調整,將木制一次性筷子納入了征稅范圍,稅率為5%。目的是為了增強人們的環(huán)保意識、引導消費和節(jié)約木材資源。但是,與高檔家具所耗用的良材相比,一次性筷子消耗掉的130萬立方米木材只是小巫見大巫。
近幾年,中國生產(chǎn)家具產(chǎn)銷量每年以超過18%的速度大幅度增長,家具出口更以每年30%以上的幅度遞增。2003年,我國家具工業(yè)產(chǎn)值就達到了2000億元,出口額70多億美元。中國家具以低價甚至超低價出口,不斷遭到國外的反傾銷。家具業(yè)快速發(fā)展的背后,是隱藏于其后的危機。中國人均森林面積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/4,居世界第134位。預計到2015年國內木材供需缺口將達1.4億至1.5億立方米。
很顯然,和一次性筷子相比,對高檔家具征收消費稅,更能提高人們的節(jié)約意識。
而且,即便單純地從一次性筷子的稅率方面來看,也存在“抓小”的問題。對于一雙價值一、兩分錢的一次性筷子征收消費稅,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。因為,5%的稅率分配到一雙價值兩分錢的一次性筷子上,也不過一厘,這對于引導人們的消費觀念,培養(yǎng)人們的節(jié)約意識,能有多大幫助?
日本人比中國人更喜歡用一次性筷子。日本農(nóng)林水產(chǎn)省林野廳的統(tǒng)計數(shù)據(jù)顯示,日本每年一次性筷子的消耗量約為257億雙,人均消費200雙左右,但日本約96%的一次性筷子來自中國。日本進口中國的一次性筷子,并非一用了之,他們將使用過的一次性筷子回收,每3雙一次性筷子就可制造出1張明信片或者1張A4復印紙。這些明信片或者復印紙再出口到中國,不僅可以掙回從中國進口一次性筷子的錢,還可以多賺。
因而,對于一次性筷子的征收消費稅,5%的稅率實在是太低了,低到了可以忽略不計的地步。
當然,一次稅收的調整,并不能做到十全十美,但是,筆者希望在以后的調整中,能考慮這些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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