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材生產作業(yè)安全技術操作規(guī)程——打枝安全生產要求
2015-07-02來源:互聯網熱度:19389
1.打枝時必須將腿、腳閃開,站左打右,讓右打左,不準兩人同時打一棵樹。用油鋸截大枝椏和梢頭時,要站在側面進行。
2.伐倒木不牢靠、有滾動危險和直徑小于10公分的樹干,不準站在樹干上和有下滑危險的方向打枝。
3.打枝應從根部向梢部打,打枝不準用斧頂。遇壓彎的樹干和枝條,要站在弓弦一側處理。遇局部懸空或成堆的伐倒木,打枝有危險時,要用撬扛搬動或牲畜拽落地,著實后再打枝。打橫山倒樹的枝椏,要站在上坡。支著樹干的枝,須待打好掩以后,方可打掉。
4.打枝與伐木工序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少于70米,18度以上的陡坡不準上下垂直作業(yè)。
5.與清林人員之間距離必須保持5米以上。清理倒木、大枝椏時,不準用肩扛。在陡坡地清理倒木時不準站在下坡。
6.打枝清理時,需要伐木時應按伐木安全生產要求進行作業(y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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